网站备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现在主要有ICP备案和公安局备案。非经营性网站备案(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Registration Record),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信息服务互联网站所需进行的备案登记作业。200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绪东签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并于3月20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予以关站、罚款等处理。为配合这一需要,信息产业部建立了统一的备案工作网站,接受符合办法规定的网站负责人的备案登记。网站开发完成后必须进行网站备案才能正式开通。
备案流程
1、将自己准备好备案资料提供给接入商,然后在接入商专门备案的网站上录入相关信息,接入商审核通过后,他们会将这些资料提交到当地管局。
2、当地管局收到接入提交的客户网站备案资料后,会打电话进行核实,如果准确无误,网站合法正规,就会通过审核,到这里就备案成功了。
3、网站备案的时间按照官方说法是提交资料后20个工作日,慢慢等,可以适量打电话去催下。
备案材料
以企业名义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或打描件一式二份。
2、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打描件(身份证正反面)一式二份。
3、网站负责人照片(需指定接入商背景幕布的照片),可以联系接入商要一个他们准备好的幕布(他们需要另外收费),也可以问他们要一份底图去做广告的小店喷绘一张,再或者去接入商指定的地方照相。
4、网站核验单一式二份,核验单上“网站负责人”处需签上网站负责人名字和加盖上公司的公章才能有效。
5、网站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网站安全责任书上“网站负责人”处需签上网站负责人名字和加盖上公司的公章才能有效。
以个人名备案:
1、需要准备指定背景幕布的照片。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扫描件一式二份。
3、网站核验单一式二份,核验单上“网站负责人”处签上个人名字(一式二份)。
4、网站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网站安全责任书上“网站负责人”处需签上网站负责人名字才能有效。